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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婚前,男方过户给女方20万元,两人约定用于婚后买房,但房子还没买,两人决定离婚,请问这笔钱应如何处理?另外,女方是否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定这笔钱是男方的赠与,离婚时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dey……(辽宁)
提问时间:2012-08-18 13:5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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