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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是朋友,乙让甲写一个歌的作曲和编曲还有和声,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甲和乙是朋友,乙让甲写一个歌的作曲和编曲还有和声,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甲和乙是朋友,乙让甲写一个歌的作曲和编曲还有和声,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只是口头协议,因为乙说这件事情是非商用,所以甲并没有收取任何报酬。但是在歌曲发布之后,工作室用了另外一个人丁的和声,对于这件事情没有人告诉甲,甲以为用了是自己的和声,并且提出写上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情丁发现之后很生气,要求删歌,工作室和乙让甲去公开道歉,甲拒绝了,现在甲想收回作曲和编曲的版权,并要求工作室删歌,遭到了工作室拒绝,并给甲发了律师函,这件事情到底是谁更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8-04 18:0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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