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去法院签字离婚,法院是否判离婚
可以公告送达。
积极应诉,不同意离婚即可
第一次起诉 女方坚持不同意的话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第一次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可以公告送达。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
证据充分可以判决
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有疑问可来电或到律所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