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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父母现在所居住土地是多年以前政府免费给予自己修建居住的,可前两年
家里父母现在所居住土地是多年以前政府免费给予自己修建居住的,可前两年 家里父母现在所居住土地是多年以前政府免费给予自己修建居住的,可前两年,我们这里出台了政策,以前无偿给予农民修建的土地可以向当地的土地局购买。但是父母在我们其余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让我们最小的弟弟去购买并写成了他的名字。但是这一情况我们其余兄弟姐妹均不之情,现在我们可以向何处提出异议?对于我弟弟向我们当地的土地局购买土地并签署的合同,我们能否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当时签署的合同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ε╰)╮ 哥(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7-08-03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