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女方问男方母亲拿了9万块做培养小孩子的投资,离婚要还么?
需要归还。
1、女方向男方母亲索要的费用培养小孩,实际上是负担小孩抚养、教育费用,如果男方母亲有出具借条或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借款,那么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向男方母亲偿还;
2、如果没有什么表示,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成了双方的共同财产。
具体情况可电联或面谈分析案情。
法条参考: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好,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一人承担一半责任。
你的叙述太简单了,具体要看案情,建议来律师所详谈
若对方赠与,无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