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资公司工作,11月合约期满,而公司不再续约,是否能向用人单位索取补偿?
可以,外资公司在法律面前无特权
可以的。按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07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并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只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所以还是视你个案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