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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有没有权利保留农村户口?
事业编制人员有没有权利保留农村户口? 您好!我是四川省简阳市农村户口,2012年考上四川省自贡市一所卫生类高职院校的编制。今年7月份,我收到了学校发给我的“户籍管理工作联系函”,此涵应该是公安机关交给学校办理的。涵里面说:按照川办[2016]60号文件要求,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户口登记 对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我的户口仍在原户籍地且为农村户口。于是要求我于8月10日前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逾期未按要求农转非的,将冻结我的户口,并通报给市编办和纪检监察部门。
因为我的户口所在地可能会因土地占用、房屋搬迁而赔偿相关费用和房屋。所以我不愿意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这将极大的损害我的利益。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政府或公安机关是否有权要求我农转非?我能否保留农村户口?如果我没有按照要求农转非,公安机关有权冻结我的户口吗?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1lsy(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7-08-02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