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王律师,我有个问题要咨询,我是单身妈妈带着两个孩子过日子
你可以不还,你说的字据最好写个协议,请问对方是未婚还是,可以起诉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这是要有证据的,否则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可以起诉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好,是不需要还的。保险起见你也可以写字据。
您好,可以写字据的,拿出来是有法律效力的。
您好,交往期间用的费用是不用偿还的,对方无权骚扰你,如果强行骚扰的,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害,否则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本律师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自己凭经验或者在非律师亲戚朋友指导下操作个案,无意识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额外开销;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
因此,强烈建议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律师处理,从而充分求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可以不还
你好,是可以选择不还的,这是属于你们恋爱的正常花销,如果要是归还,还是写一个协议比较稳妥,以免之后有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疑问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
你好,这个费用一般是不用还的,因为一般是认定为赠与的,对方骚扰你侵害到你直接报警。你如果想要还也可以写字据证明,是有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您好,您可以不还,这属于对方的无偿赠与。当然如果你决定还给对方以免以后再发生纠纷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建议双方签一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具体怎么写只言片语说不清楚,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我,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交往过程中的2万元现金是可以不用还的,如果你愿意还,以免日后遭受不必要的纠缠。关于字据,是当然要写的,也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在字据里,你需要写明给2万元的理由、日期,在字据中还要让男方写明以后不再骚扰你。其实你是不用给这2万元的,因为恋爱期间的事情,法律是很少管的;建议您来电免费说明情况,我会根据更多信息,最大程度的维护你的利益
你好,请问这两万元适用于谈恋爱的花销吗?如果是这样,是不需要归还的。如果对方骚扰你,影响了你的正常的生活可以报警处理的,如果你想立字据,注意时间,原由等相关问题。如果实在想立字据,还有问题,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我,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你好,一般谈恋爱期间的相关费用是不需要归还给对方的,如果您想要立字据,可以注意下时间,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其实如果以后男友以您未归还钱财来骚然你,你可以报警处理。后续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一对一或者免费来电咨询。
我们可以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