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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单位做会计,单位因资金短缺,老板向其朋友借了五十万.当时借据是我朋友写的,借款单位写的是单位的简称,然后在借款人处,老板与这位会计共同签了字.现债权人向老板要债,老板因无力偿还,在此情况下,作为经办人的会计,是否要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通人NT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16 19:4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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