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同中约定过户时缴纳全部款项。签订买卖合同时,款项交由第三方处代保管。
追问:律师姐姐我在天涯上发了一个关于这件事的帖子,你能看了之后帮忙分析哈我们的处境吗? 谢谢了~~!!
//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3562641.shtml
回答:答L哦。
追问:答L是什么意思啊?麻烦你现在在进去帮忙看看,情况有变,今天和中介联系了,他们咬定合同最后一条附加注明,要求我们必须配合买家办理房屋的公证委托手续。。谢谢了啊
回答:答:哦。
追问:难道姐姐现在正在看?帮帮分析看看我们现在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总认为这次被中介坑得很惨,当初签订定金收据时完全不谈什么公证委托的,但合同上确实有这一条备注。我们帖子上的做法合理吗?我们现在能怎样化解这次危呢 ? 这么大晚上的幸苦了!!
回答:答:约定内容显失公平,可以主张撤销。
追问:但是我们已经签字了啊~现在中介一口咬定要按照最后的备注要求我们做公证委托,委托买家自己办理过户手续。我们要求协商,他就拿定金收据压我们,中介之前说好的不偏袒任何一方。我们说如果纯粹按合同办事就只能卖给付定金的付款人即买家。
回答:答:不对。定金合同是约束彼此磋商合同事宜的,不是一定要签订合同,达不成共识,可以不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