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警大队限期重新调查、认定的限期时间是多少天?

交警大队限期重新调查、认定的限期时间是多少天? 已向三明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明公交复字【2012】第04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三明支队复核结论是:“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沙公交认字【2012】第0004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限期重新调查、认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巴蜀画廊(重庆)
提问时间:2012-08-16 17:4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