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男女双方订婚了,而女方要求退婚,女方在没有要求男方买首饰和任何物质的东西,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要赔偿首饰和其它物资东西花费的钱:比如情人节买的鲜花没有送到女方手上也没有叫他去买是他自己要买的这钱也要女方,还有男方家里吃饭的钱女方帮男方家里买菜的钱也要女方出,等一些小钱。他们订婚一共花费27000多,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赔偿33000多,女方已经还了18000,还有15000是女方家里人写的欠条,当时当事人没有在场有些数目不对,女孩要求从新算,男方不同意,女方现在觉得只会还男方家11000,已经把一些小钱不和男方家计较了,大钱就计较了,现在想咨询这欠条在法律上是要生效的吗?欠条是女方爸爸写的,还有证人签字了。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la19……(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8-1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