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男女双方订婚了,而女方要求退婚,女方在没有要求男方买首饰和任何物质的东西,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要赔偿首饰和其它物资东西花费的钱:比如情人节买的鲜花没有送到女方手上也没有叫他去买是他自己要买的这钱也要女方,还有男方家里吃饭的钱女方帮男方家里买菜的钱也要女方出,等一些小钱。他们订婚一共花费27000多,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赔偿33000多,女方已经还了18000,还有15000是女方家里人写的欠条,当时当事人没有在场有些数目不对,女孩要求从新算,男方不同意,女方现在觉得只会还男方家11000,已经把一些小钱不和男方家计较了,大钱就计较了,现在想咨询这欠条在法律上是要生效的吗?欠条是女方爸爸写的,还有证人签字了。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la19……(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8-16 16: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