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3个月了 因为债务问题 女方提出离婚
如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不予返还,如能证明是婚后债务应一起承担,否则无需承担。
——一般情况下,已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
夫妻因结婚而欠下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婚姻法双方都要承担。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家给付女方的彩礼确实是借来的,应当属于上述第(三)项,是能要回来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离婚。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彩礼无需返还;
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