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有监护权的生父遗弃女儿,女儿可否断绝关系或解除赡养关系

有监护权的生父遗弃女儿,女儿可否断绝关系或解除赡养关系 女儿十五岁了,已经有两年没有从具有劳动能力的生父处得到一分钱的生活费和学费。血缘关系是不能解除的,但能否因为生父的遗弃,而拒绝生父以后的赡养要求?如果可以,办理程序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成都魏(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8-16 13:5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