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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是买方,卖方A、B是共有产权人。签买卖合同时只有A签,不过他有另签了一个追认签字协议,协议上说B同意卖房且已委托A,在40天内B将亲自到场在买卖合同上追认签字,否则A将付违约金11万。这期间我筹足了首付50万,基本是靠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且拒绝了很多中介的看法邀请,现在A说B不想买了,要毁约,请问能要求赔偿11万违约金及借贷利息吗,胜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摩卡小城(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8-1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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