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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打车,女司机没找到地方,下车的时候女司机要600,他没有

我一个朋友打车,女司机没找到地方,下车的时候女司机要600,他没有 我一个朋友打车,女司机没找到地方,下车的时候女司机要600,他没有,人家叫一群人打他,他就拿水果刀捅了一个人,差点捅到心脏,那个人没死,然后警察局让我朋友签字认罪,然后就邮回来一个传票故意杀人罪,请问这样情况算自卫,需要坐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7-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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