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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款十万没有写明借款用处,借条上有她的手印她也承认借款事实

债务人借款十万没有写明借款用处,借条上有她的手印她也承认借款事实 债务人借款十万没有写明借款用处,借条上有她的手印她也承认借款事实。我起诉他们债务人夫妻,债务人老公主张夫妻分居十年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应属于个人债务。因为债务人是个做了二十年的会头,名声非常好特别实在的农村妇女有五十几岁了。她不会赌博打麻将平常收入来源于会所得利益也用来家庭买房之类的,(她是户主)。我以前也都做会在她那边七八年,所以很放心借款十万给她,现在债务人老公主张个人债务,我该怎么办?提供什么样具体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7-30 15:0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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