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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已经为公司效力6年半了,8月提出辞职,原计划10月底离开

已经为公司效力6年半了,8月提出辞职,原计划10月底离开 我的社保从95年初到现在已经交了17年半了,在现单位也工作6年半了,最近刚提辞职,人事经理告知,今年休去年的年假,至于今年的年假,虽然不能带到新公司,但现单位也有权不给休,理由是今年一年未满,也不给折钱。

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idam……(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8-15 16: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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