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娘家出资买房的归属问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你所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写在你名下的,属于你个人财产
据你所述,可以将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然后和父母之间写一份协议说明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