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和我老公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只好起诉离婚!但是结婚证书丢失了
你好,需要去原婚姻登记处补办
这是可以的
需要回到原结婚登记处补办,,,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只可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
您好,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
去结婚所在地民政局补办,对方长期居住在上海,可以在上海起诉,否则需要去他户籍地起诉
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
最好是到结婚登记的
去结婚登记所在地办理。
只能回婚姻登记地开具婚姻证明。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你好,一般是可以。
不能,需要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开婚姻关系证明
需要回到原结婚登记处补办
您好,咨询民政部门。
需要到结婚登记的地方补办。
可以委托律师帮您代为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