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把房子租给一个人,谁知他将其作为集体宿舍。当初说好签一年合同
你好,我把房子租给一个人,谁知他将其作为集体宿舍。当初说好签一年合同 你好,我把房子租给一个人,谁知他将其作为集体宿舍。当初说好签一年合同,结果半年就突然不租了,房里非常脏乱,门和地板革等被不同程度损坏,床户也不关,下了好几次大雨,墙体淋雨受潮,现在还有欠的水电费,水费长期不交,有违约金,租房的人说提前一个月把钥匙给我,就把所有的都抵消,我不同意,他扬言去打官司,好气人。律师你好,你看这种情况下,我打官司能赢吗?我除了要求交水电费,赔偿物品损坏费,还能要求赔偿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7-28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