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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您好!我出租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联系我,说我的租户参加了一个叫“善心汇”的非法传销
各位老师您好!我出租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联系我,说我的租户参加了一个叫“善心汇”的非法传销 各位老师您好!我出租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联系我,说我的租户参加了一个叫“善心汇”的非法传销,昨天派出所已经上门向租户了解了情况并填写了相应的表格。据我从居委会了解到,租户现在只是在居委会和派出所挂名,并没有参加非法集会或者做出过激行为。如果我不与租户解除租房合同,让租户继续租住,但是在以后租住期间,租户发生了和传销有关的活动,比如带其他人员回来在我的房子聚会或是他们参加非法的集会了,这种情况我作为房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喵豆(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7-07-28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