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婚内房产更名的事宜,请大家帮忙,十分感谢!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归谁所有。夫妻之间离婚时,对于双方的财产可以协商进行分割,并签订离婚协议注明即可,如果无法协商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处理。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8-15 17:54
1,关于房屋产权和婚内更名的问题。
房屋是你们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但登记在你们二人名下,所以该房屋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和你对方各占一半份额。离婚时,对于该房屋,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双方应当平均分割。
但对于你们说的,将房屋进行更名,也就是去掉对方的名字,在贷款状态下肯定是无法办理的,因为对于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做共有人变更登记,包括加名字和去掉名字。而且贷款购买的房屋,去掉共同还贷人的名字,银行也不会同意。所以你们如果要做这个更名,需要先将贷款还清才能办理。
2,关于房屋贷款的问题。
既然房屋是你们婚前购买的,那么该贷款也属于你们各自的还钱个人贷款,对方作为主要贷款人,对银行承担还款义务,所以你父母是没有义务帮他还款的,相应剩余贷款应当由对方个人承担。即便约定该房屋归你所有,但房屋产权是产权,贷款是贷款,完全两码事互不影响,即便房屋产权归你个人所有,这并不代表贷款就归你负责。
而男方提出要求你父母先还款,然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说法,我想你应该多加考虑,其实还有一种方式你可以参考,你可以让你父母将21万剩余贷款汇入对方名下的账户中,同时让对方给你父母出具借条,证明是他个人向你父母的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有可能的话,向你父母提供一定的个人财产担保,这样他取得21万汇款后,由他的名义还给银行,贷款还清后自然就可以办理更名手续了,同时也可以保证你父母的利益。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你父母支付21万需要走汇款的形式,可以保留证据,将来要求对方还款也可以作为依据使用。借条也要写清楚,注明是他个人债务,和你无关。这样一来,债务和你们离婚房产分割就没有关系了。
3,关于房产分割事宜。
房屋是你们共有,你们两人原则上平分该房屋。如果你们之间约定房屋产权归你所有,那么你应当补偿给对方一半的房价款。当然,鉴于有上述借款,如果你们对对方的偿还能力没有信心的话,也可以用他的一半房产份额或者相关房价款给你父母做抵押,与你父母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注明,如果将来不能归还21万,用这套房产的他的份额或者相应房价款折抵即可,这样既保证了房产分割,也不至于让你父母的21万落空。
而对于房屋贷款剩余的数额,还剩多少还多少即可,剩余贷款的数额也不影响你们之间的房产分割份额,是两码事,所以如果男方基于这个理由要求你多支付款项的,完全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无法协商一致的,直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8-15 18:054,关于离婚的相关事宜。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5,关于本案的总结意见。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即可。你父母代为归还的剩余贷款可以与男方签订借款协议,并明确约定是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提供相关财产抵押以作保证即可。男方与你父母的债务和你们两人离婚是两个案件,互不影响。
如果男方拒绝与你父母签订上述借款协议,那么我个人建议你还是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该房产,别为了一点小数额的税费让你父母遭受重大损失,到时候男方老赖就是不还你父母维权起来也是非常麻烦的。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细节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补充: 2012-08-16 14:41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楼下梁律师也许认为我的回答非常有道理,所以原封不动复制粘贴在补充回答中了。
我的补充: 2012-08-16 14:48而有些关于你们夫妻之间做约定将房屋归你个人所有和男方无关的建议,其实是无法实现的。远不如你父母让男方写借条并做财产抵押来的有保障。这样说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来男方可能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毕竟男方对房屋有一半产权,要全然放弃我想男方不会同意。而离婚协议必须双方自愿签订才有效,男方不签字无法实现。
二来,因为你的房屋必须要先将贷款还清后才能变更登记,否则无法改变双方共有的状态。而产权登记是无权,协议约定也仅仅是债权,物权永远大于债权。即便是有房屋归你个人所有的协议在,双方也办理了离婚的情况下,因为贷款没还完,房管局和银行都不会给你变更登记去掉男方名字的,至少银行绝不会同意。不去掉名字男方就有产权,你和你父母的权利始终无法保证。
所以这样看来,还是让你父母还款同时要求男方打借条,并要求男方用他的其他财产或该房屋中相应份额做担保最为切实可行。
修改:产权登记是物权
您好,你可以委托律师拟定一份赠与协议,把房产属于他的一份赠与给你,最好是公证了,以免对方反悔,然后去房管局变更成你自己的名字即可。
你好!现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合你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你可以和你先生签定一份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明确你们婚前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你个人所有,你补偿你先生房屋折价款(该房屋折价款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你个人负责还清剩余的房贷,对方有义务协助你办理更名手续,办理完毕更名手续后,你将房屋折价补偿款给付你先生。以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注意:必须签定书面合同。
签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后,该房屋即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跟你先生无关,就算是你父母出21万还清贷款,也与你先生没有关系了。相对来说,这样比让你先生打借条更有保障,可以直接将他跟21万撇开。
事实上办完更名手续后,你们第二天就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关于你给对方房屋补偿款方面届时你可以给他,同时如果你愿意给他3万,你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注明。
以上是我的意见,供参考。
现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办理离婚证后,再将协商好的房款在他写明付款事宜后支付给他。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做个律师见证更好一些,避免以后的纠纷。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建议将该21万银行贷款由你直接负责清偿。
如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您好,可以采用书面的协议,约定支付21万后,再支付给他部分钱款,房产归你个人所有。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可以起诉离婚析产。
你们向父母出具借条即可。如果他反悔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至少这笔钱款也形成了你们夫妻债务,打水漂是不可能的。但无论怎么操作也没法保证,他一定能配合你办理离婚手续。给你的建议是,尽量先办离婚手续,再办理还贷和更名手续。这种顺序,即使后期他不配合,你可以通过诉讼实现目的。按他的顺序就不能保障了。
他用他那一半房产份额作抵押,以个人名义向你父母借款21万,并且特别约定此21万不属于共同债务,是比较简的方案。
还清贷款才可加明
可以去公证处公正一下!
在你们没在离婚之前,房产证上的名字无论是谁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在离婚协议中需要对房屋进行分割,可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呵呵电话上讲的清
关键这个人是否可信?不可信的话事事都要事先作详细周密的约定
1、既然已经协议离婚,怎么婚内办理呢?
2、如果在婚内的话,应当直接过户到你名下,贷款你来偿还;或者,夫妻共同签欠条给你父母,证明21万还款事实;
3、最简单的方式:诉讼。
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1、如果是你父母出资就是共同债务,应该各半;2、如果属于你出资,可以在分配共有房产的份额金中扣除二十万;
——既然你们之间已签署了协议,以协议的内容为准,然而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等更名手续,建议签署的协议进行公证后将协商好的房款在对方写明付款事宜后支付给对方,及时的办理更名手续方可,如果对方反悔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了解详细的细节后作出准确的分析。
要先还清贷款
详见私密留言,若还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您好!建议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
(1)双方协议离婚;
(2)到法院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通常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即可;
(2)离婚协议要对财产、债务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做出明确规定即可。
3、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需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4、关于财产分配:
(1)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2)离婚时,女方无工作对家庭尽了最大义务的,财产分配时对女方和子女应多分;
(3)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应给对方额外的赔偿;
(4)离婚时,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5、关于小孩的抚养权: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
(2)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3)满十周岁法会院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同时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6、抚养费:
(1)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3)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7、相关法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来访。 我的补充: 2012-08-16 11:22
1、关于房产分割事宜:
虽然房子是婚前买的,但产权证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房屋归你们夫妻共有。房屋是你们共有,你们两人原则上平分该房屋。如果你们之间在离婚时约定房屋产权归你所有,那么你应当补偿给对方一半的房价款。
2、关于婚内更名的问题:
对夫妻共有房屋,在离婚时,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双方应当平均分割。
但对于你们说的,将房屋进行更名,也就是去掉对方的名字,在贷款状态下肯定是无法办理的,因为对于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做共有人变更登记,包括加名字和去掉名字。而且贷款购买的房屋,去掉共同还贷人的名字,银行也不会同意。
所以你们如果要做这个更名,需要先将贷款还清才能办理。
3、关于你父母出钱行为的保障:
对于男方提出要求你父母先还款,然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说法,我觉得此方法不妥,对你们非常不利,不建议采用。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建议以男方个人名义与你父母签订借款协议,并用他的一半房产份额或者相关房价款给你父母做抵押,如果将来不能归还21万,用这套房产的他的份额或者相应房价款折抵即可,这样既保证了房产分割,也不至于让你父母的21万落空。当然,钱最好由你父母直接从银行转到他的个人账户。
可以采用书面的协议,约定支付21万后,房产归你个人所有。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可以起诉离婚析产。
关于对方收费的事情,很好解决,你们可以支付给,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第三人按照你们的约定时间点、条件达成的,支付给对方。第三人可以是律师,双方共同委托律师办理。律师在男方满足拿钱的条件后,律师支付给对方。
如需帮助,欢迎致电联系。
你可以委托律师拟定一份赠与协议,把房产属于他的一份赠与给你,最好是公证了,以免对方反悔,然后去房管局变更成你自己的名字即可.
可以采用书面的协议,约定支付21万后,再支付给他部分钱款,房产归你个人所有。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可以起诉离婚析产。
你这个事情有几个问题,
1、离婚协议在登记之前是无效的,只有经过离婚登记才有效,这个协议没有登记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执行力,所以,建议最好是离婚登记后再行过户。否则婚内更名,房产从法律上讲依然是共同财产,对方完全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2、如果你一定要婚内过户,那么建议签署同时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在你名下的房产归你
一人所有。
3、你父母支付的这个费用,最好与对方签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协议,一个是约定该赠与是赠与对方一人,其二约定房产必须过户,如果对方拒绝过户,你父母则可以撤销赠与,对方如果没有支付能力,那么此后如果起诉分割财产,你父母尚有余地可以撤回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