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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侄子,现9岁,在2015年初我哥心脏病突发,后经多家医院住院
你好,我侄子,现9岁,在2015年初我哥心脏病突发,后经多家医院住院 你好,我侄子,现9岁,在2015年初我哥心脏病突发,后经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抢救,2015年12月份,因看病花费实在太大,实在负担不起,后向村镇打了报告,申请个人低保救助,后经镇审批,把低保的名额发放了下来,由于无法劳动,村里给了一个在村道路搞卫生的工作,因我哥无法劳动,由我爸每天去打扫,工资1500,与2016年1月12日,我哥还是应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去世了,因我嫂子和我哥在2010年就离异,当时小孩1岁多,离婚协议上女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债务由我哥承担,我哥去世后,我们也通知了女方,女方不要小孩,后小孩由我父母抚养,低保的名额就转到了我侄子的名下,因我父母都已经66、64岁了,身体也不是很好,总是住院,在2017年1月份,别村有村民土地被征用掉,有失地保险的名额,考虑到父母的身体状况和今后的生活,于是借钱给他们买了失地保险,每月1500元一人,现应村里一干部的故意刁难,把我侄子的个人低保救助给取消了,因我哥在看病时就借了很多钱,现两老人年纪也大了,又要还债务,又要抚养小孩,请问向我侄子这种情况符合个人低保救助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7-2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