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以及过户的问题。
房产继承以及过户的问题。 律师您好:
父亲名下有一套1997年登记的房产也是我们家唯一住房,父亲于2006年去世。父亲的父母于1974共同年去世。家中剩下母亲,妹妹,我。
现在需要将房产过户给我。
我们已经办理遗产继承公正,母亲和妹妹同意放弃她们对父亲的继承,也就是说我可以全部继承父亲的50%房产。
现在办理新房产证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署我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上税?
新房产证办理后,我的母亲能否再将她的那50%房产以正常买卖的方式卖给我,这样我就拥有了100%,而且又可以省一部分税?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因为如果通过母亲的赠与,我以后卖房子,那赠与的一半产权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我就想问问我这样做能不能行的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elive……(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2-08-1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