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治安处罚条例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治安处罚条例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4月13日我和邻居发生纠纷,对方先打了我67岁的母亲,我回家后和他们两口子打了架,后来派出所处理了,对我方我母亲,我姐,还有我都进行了,拘留及罚款的处罚,在6月15日执行完毕。对方也是拘留加罚款的处罚,一直到8月9日在我们的强力要求下才强制执行,但是到拘留所后,拘留所的同志以对方情绪不稳定为由,不收,让派出所带回做工作,什么时间做好工作了,什么时间再执行,请问这符合程序吗,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半年?一年?或者一百年做不同就一百年不执行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mi……(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8-1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