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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原来与两个合伙人合伙做翡翠生意,由于生意不好散伙了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原来与两个合伙人合伙做翡翠生意,由于生意不好散伙了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原来与两个合伙人合伙做翡翠生意,由于生意不好散伙了,分手时把剩下的货与部分现金,协商解决并签字结束。事隔三年,其中有一人说是当时的投资款是借给我的,并编造说还有两分的利率,他还以这种理由起诉我,我们当初和作投资的三人协议还在,他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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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7-07-23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