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老人租住了一家公司的房屋,没有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财务只给了一张收据单和押金单
老人租住了一家公司的房屋,没有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财务只给了一张收据单和押金单 老人租住了一家公司的房屋,没有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财务只给了一张收据单和押金单。该公司共五层楼是老式居民楼。一楼是两家歌厅,二楼是棋牌室,三至五楼对外出租。三至五楼都是十多平大小的单间,老人在三楼租住了其中的一间。凌晨发生火灾,浓烟太大三次听到老
人呼救声,家人三次冲进屋内因烟雾太浓,都无法将老人就出,最终被火烧死。(消防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排除使用电褥子不慎、或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该公司五层楼没有任何消防措施,没有消防通道、没有灭火器、没有烟感报警和消防栓。并切对房屋改变了原始结构,起火的那间房屋承重墙是木质的……等等。公司法人是香港老板,不给死者家属任何说法。一直躲避随后变更了法人,火灾后进行补救。更换了整栋楼的电线线路,每层楼下发了灭火器,继续营业。请问尊敬的各大律师,这种情况房东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死者家属出高价聘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7-23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