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题目:有土地证,但房产被人侵占,房产证上亦非自己的名字。
题目:有土地证,但房产被人侵占,房产证上亦非自己的名字。 我一亲戚在县城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姓名也是我亲戚的,当时亲戚花钱盖房子后,自己未曾住过,就给予了他妻子的妹妹住,后又给力他妻子的弟弟住。直到几年那块地将要拆迁,才发现房产证上写的居然是他妻子弟弟的名字。 后经查询才得知,他妻子的弟弟在住了几年后,找周围的邻居作证,到房管局办下了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去判? 是否可以算作刑事案件报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wasd……(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07-2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