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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买方由于社保问题,不符合条件购房
二手房买卖,买方由于社保问题,不符合条件购房 我是卖方,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买方2017年3月签的购房合同,买方也签了具有购房资格和符合国家新政策条件这样的补充条约,5月份办理房产交易流程,直到6月底中介告诉我买方社保有问题不具备购房条件,并且一直拖到现在无法办理过户,我们合同是没有说明具体哪天过户,我7月初也发了律师涵限定具体过户时间,可买房至今没有回复,请问我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MS鸣(江苏)
提问时间:2017-07-22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