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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咨询,如何维护家人的权利?

紧急咨询,如何维护家人的权利? 由于我爸爸单位破产,爸爸享有优先购买土地使用权,当时因家里没有钱,找了亲戚口头协议1:3安分出资,并约定安分分配收益,此后并无异议,但是2010年12月份,国家回收土地使用权,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款也1:3安分分配了,双方无异议。之后我爸爸单位领导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协商,因为这些职工被收回了土地的使用权后,没有正常的维持生计方式了,请政府允许在国家未使用这些土地之前,原来购买土地的职工依然可以出租这些土地,收租金以维持生活,之后我家继续出租这块土地,但是从2011年一月开始所收的土地租金就没给那个亲戚了,现在这个亲戚来我家闹,说要告我爸爸,违反与他的约定(之前他们之间只是口头协议,也没有相关的合约),还要求我家把这两年所收的租金还按之前的3/4给他,1/4给我家,不然就上法院告我们。
我想咨询的是: 在国家收回土地并给予赔偿金后,这个亲戚的再要求我家这样给他土地的租金,还有道理吗?之前并没有跟他签下什么合约,而且当初购买土地时是用爸爸的名誉爸爸签的字,与亲戚只是口头约定,但是他当时为了保险,把我爸爸购买土地与公司签署的合同拿去了,他现在说要拿着这个合同去告我家。请帮我从法律的观点分析,亲戚这样行为是否合法?我家该如何维护我爸爸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代(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8-12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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