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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您好!律师,我所遇到的问题是因为一点土地发生争执,当时双方争吵,派出所,和我们的镇大队,都来了,后来因为只是争吵所以派出所就把事件移交至镇大队处理,后来争执不休对方两个人殴打我人一人,致使鼻梁骨碎裂,当时在场的有 镇大队和村长,目前我方被打的已在医院住院,但由于对方有亲戚在镇大队上班的,现在镇大队的人反说是我们先动手打他们的,请问此时我们该怎么办?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吗?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6244……(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8-1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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