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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写成紧急联系人,信贷公司起诉了,给我发信息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写成紧急联系人,信贷公司起诉了,给我发信息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写成紧急联系人,信贷公司起诉了,给我发信息,信息如下:姓名:褚佳霖;身份证:13082519860413****;法院开庭传票已寄出;此外,本案相关人员【孙英雨、邹玉芹、马晶】需出庭举证质证。如未出庭,依《民事诉讼法》第130条 可缺席宣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律师函、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将在开庭前三日送达户籍管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传票附含开庭日期,本人需持有效证件签收。逾时将视为送达,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法律合规部短信通知》,我是孙英雨,我需要出庭吗?承担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7-2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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