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母亲的名字,现面临拆迁,父母健在,现母亲想把拆迁后所有补偿给儿子
您好!
现在的拆迁安置是按照宅基地登记的户主发放安置费的。如果宅基地使用证的户主与被安置人不符的,政府可以收回已经发放的安置费用。
关于分家析产的问题,因为宅基地的户主只有母亲一个人,其他人没有资格分得宅基地得到的安置费。户口以外的亲属都不是这笔安置费的继承人或者说分配对象。
如果母亲要分得财产,可以和其他第一继承顺序的子女一块分配母亲的财产,依法分配是平均分,至于户口已经迁出的,就没有法定理由来分配现在母亲得到的安置费了而且也不符合现在拆迁安置对本户户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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