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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借给别人用了,可是有一天说他把卡给弄丢了,叫我自己还。于是联系不上了

信用卡借给别人用了,可是有一天说他把卡给弄丢了,叫我自己还。于是联系不上了 以前的一个同事,当时办理的信用卡,多余了一张,准备去注销,他说要用一个月,我当时就借给他了。可以以用就是一年。中间还款只还最低额度。15号该还钱了。可是12号的时候给我发短信说不小心钱包丢了,让我自己先补张卡,把钱还了,稍后他会把欠我的钱还给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去告他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aorui……(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2-08-1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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