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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银行卡拿走了属于别人的财产算什么行为

用自己的银行卡拿走了属于别人的财产算什么行为 2011年和前男友合伙做生意投资了20万,因为自己的身份证。。。所有证件都在外地,所以都办在他的名下,后来他经常对我实施家暴,致使我的左眼眉骨至今任然有伤,右胳膊骨折,念在当时他给我求情认错,我心一软,当时没有报警,结果,等我伤好之后翻脸不认人,说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名字和我没有一丁点关系,要我再给八万块就把店子转给我.为了脱离关系我就再给了他八万块钱,让他下了转让合同,原店铺数有一切归我,由于店铺执照不能更换,所以任然用他的姓名,他无条件配合,原以为花了钱可以摆脱这个无赖,结果上个礼拜,他把店铺里的存烟的一张银行卡上的钱,以银行卡丢失,用自己的身份证把银行卡里属于我的钱全部转到他的名下,(烟卡不能更换姓名,至今任用的他的银行卡),已经报警,但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在没有音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ngme……(甘肃-天水)
提问时间:2012-08-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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