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舅伯现在八十岁,是武汉硚口区禽蛋长的高级工程师,有过一段婚姻生育一个女儿但在孩子三岁时夫妻俩离婚
我舅伯现在八十岁,是武汉硚口区禽蛋长的高级工程师,有过一段婚姻生育一个女儿但在孩子三岁时夫妻俩离婚 我舅伯现在八十岁,是武汉硚口区禽蛋长的高级工程师,有过一段婚姻生育一个女儿但在孩子三岁时夫妻俩离婚,离婚后一个人住北湖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后因找人借钱做专利,结果专利被人所骗又借了一些钱,借钱人要求还钱,被逼无奈舅伯只好将自己住的房子卖了还这些人的钱,最后还剩四万元当年我们又发现舅舅神经异常带到医院去看病确诊为间歇性精神病,家没有了只好将舅舅送至武汉六角亭医院治疗,又过了两年医院要搬迁我们只得把舅舅转到汉口医院精神科里治疗,由于舅舅年事已高我们再一次把舅舅转到武昌余家头一个养老院里,在舅舅发现患了精神病至今所有的事宜都由我妈妈打理(工资,医院所要交的各项费用),今年年初,我妈妈因病去世,我妈妈将工资交给我弟弟管理,其中,我舅舅工资除交医院的钱之外,多余的钱被我弟弟挪用,问题:1:我弟弟的做法合乎法律吗?2:买房子多的钱应该归谁所有(舅舅离婚后直至患上神经病后都是我妈,我第,我姐和我共同照顾,他的女儿一次都没看过她的爸爸)他女儿的和我们有十几年没联系了,3:舅舅如果去世后他的一些后续的款项怎么处理(安葬费等等)4:我舅舅的父母早年去世,现在还有个妹妹在西安也快八十岁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7-18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