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的房子原来是外婆留给我妈的,后来被政府拆迁折算来7.5万,然后用这笔钱自己加了点12
1、按问题所述情况,应不涉及遗产问题,不需进行分割。
2、且从时间来看,已经过去20年,即使存在争议也面临诉讼时效问题。
3、若引发诉讼,建议积极抗辩处理。
您好!
房屋产权人是你母亲,不需要给其他人。
欢迎详询!
不用。
一分不用给。。。。
不需要给!你妈的姐妹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房产继承纠纷,有二十多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7.5万按遗产法定继承分割,其他归你母亲所有。
房屋产权人是你母亲,不需要给其他人。
如果原房屋在外婆名下,那么你妈的姐妹原本对7.5万是有权利的。但经过这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有主张分配这笔钱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此一分钱也不用给他们。
您好,基于您的描述,我给予以下意见,不用给。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洽谈或加本号码微信咨询;如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不该给他们。如果起诉你妈妈,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维权。
你们现在出售的这套房子,若产权是你母亲的,则房屋的出售款归你母亲所有,她的姐妹无权主张分割。如果说,之前的拆迁款7.5万元中,有属于你外婆的遗产,你母亲姐妹现在主张分割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了。
综上所述,你母亲的姐妹要求分割售房款,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