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拖欠工资问题
拖欠工资问题 尊敬的上林东方至福全二级公路建设办领导:
本人原为上林东方至福全二级公路NO.1标项目部一名务工人员,虽没有签定劳务协议书,但存在着事实劳务关系。我于2010年11月25日进入NO.1标项目部工作,2011年11月23日离开,税后月工资为6000元,包吃住,电话费另行报销。至我离开东方至福全NO.1标项目部时,其项目部共拖欠我3个月8天的工资,拖欠工资为19600元。工资天数及金额由项目部财务卢珍考勤并与林卫国确定。在2011年12月16日1:56分收到项目部转入我账户工资10000元,打电话问为什么只转入10000元时,他说余额在过年前全部发给我。而在2012年1月20日17:57分只收到项目部转入我账户工资6000元,还有3600元工资没有转给我。我一直向一标项目部追讨其拖欠我的工资,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以上陈述事实真实,恳请领导审查。考虑到一标项目拖欠我的工资时间太长,虽然一直追讨,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现本人强烈要求建设办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一标项目部拖欠我的工资。以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谢谢!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这是我写给上林东方至福全二级公路建设办领导报告,可建设办答复说要项目部老板承认并答应付拖欠的工资给我,建设办才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一标项目部拖欠我的工资。所以一标项目部拖欠我的工资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请律师帮忙。我该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suz……(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8-1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