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作为公司法人,2015年6月以公司名义给人做担保向银行贷款100万1年
先说担保期限结束的问题,如果在1年保证期间没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就丧失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如果没有超过1年就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就没有超过。而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再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超过,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
如果公司破产,就应该以破产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转让,受让的公司应该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法人和股东是否承担担保责任,需要看是否实际出资以及是否违反董监高的公司义务。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办理。
你好,不涉及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