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时我把我名下的房子给了他,一年后卖了,现在我要求那家买房的跟我办过户,买房的以现在不想办
第一,你给了你前夫,在法律上你没权处分这房子,你怎么处分的? 第二,如果不过户,对买房人风险会是最大的,因为可能一房二买,你着急过户为什么? 你要怎么办,先说明这两个问题。
既然你放弃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为什么现在还要过户,想反悔吗。你没说明白,律师也无法给你相应的解答,最好说明白些,是婚后财产还是你婚前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