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去年八月十五一个肖老板联系我堂兄弟叫我一起去新疆安装设备。当时我堂兄弟跟我说管吃住,一天300工资
去年八月十五一个肖老板联系我堂兄弟叫我一起去新疆安装设备。当时我堂兄弟跟我说管吃住,一天300工资 去年八月十五一个肖老板联系我堂兄弟叫我一起去新疆安装设备。当时我堂兄弟跟我说管吃住,一天300工资。安装工期44天。年底结清了工资。今年过完春节这个老板联系我去辽宁朝阳安装,我堂兄弟因为身体不适没去。工地结束以后肖老板让我去他公司做设备。当时我谈的条件是跟他那的工人待遇一样就可以。一个月回家一趟报销来回路费。五月份老板反悔,不承认一个月回家一趟报销路费。我们几个提出辞职,干到六月底正式辞职。说好7月15随公司发工资的日期给我们结工资。老板说去年新疆那边经理六月份提出每人一天15元的伙食费,说要从工资里扣除。我本想已经辞职就不跟他算计了就答应了。发六月份工资的时候他把我堂兄弟的那个伙食费也要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我不同意,他就没给我发工资,别人的都发了,说我的工资没对好。我发微信问财务,说是有时间再商量。他这么做合理吗?在他那里工作五个月也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现在又损害我的利益,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07-16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