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您好!王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个月前谈了个男朋友。他在合肥有家公司
                您好!王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个月前谈了个男朋友。他在合肥有家公司 您好!王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个月前谈了个男朋友。他在合肥有家公司!但是在这交往的两个多月里,他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找我借钱,总共达到五六万!有些是他以我的身份在借贷平台上借的,他说他来承担一切的借贷费用跟产生的利息!但是现在分手了,希望他能把欠我的还给我!再有个问题,我跟他成为男女朋友是因为他在我有一天酒醉的状态下与我发生关系的!事后他说拿钱解决还是处处看,我选择了后者!请问这追究起来算不算强奸!再有就是他跟我相处的的期间,跟我说过他没有结过婚,没有孩子!现在分手了。才发现他不仅有婚史,而且是孩子都快7岁了!请问这算不算欺骗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
提问时间:2017-07-16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