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将部分村民的自留地承包了出去,他们的理由是少数服从多数,他们合法吗?谢谢
按当地承包土地有关规定执行。
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小数服从多数的操作法呢?
不合法、
依法:已经发包给村民的自留地,村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对外承包。村民有权拒绝,并向政府、纪委举报。 依法:村里的机动地、预留地、荒山、改造的土地、村民自愿放弃的土地等,在本村村民都不愿意承包的情形下,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可形成决议对外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