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员工替行内领导担保是否合法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债务人进行贷款,您如果为其提供担保,那么不管银行是否告知您,只要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您,您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其次,如果您作为保证人,保证范围作出了明确约定,按照约定,如果没有,是需要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再次,实务操作中,银行作为债权人,其要求清偿主体,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保证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因此,银行不存在什么过错。
最后,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对方主张的保证期间是否已过。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您的保证期间是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如果约定不明的,您的保证期间是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超出保证期间对方未向您主张的,您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建议您积极与债务人联系,要求其尽快清偿,否则,您很有可能要承担代偿责任的。中肯建议,还望您慎重考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您好,一、银行对甲方(甲方母亲)的贷款审查不严,你可以向银监局投诉;但银行不会对甲方(甲方母亲)的贷款承担还款责任;
二、法律没有禁止银行员工之间担保,且你是为甲方母亲担保;
三、你作为担保人,须对贷款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还款责任);
四、担保人并非债务人,因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甲方母亲)追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甲方母亲只是名义借款人,甲方系实际借款人的,你可以同时起诉甲方及其母亲。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
1、如果是正常的、符合规定的担保,银行员工之间,可以进行担保。
2、如果是违规担保,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3、你作为甲的母亲的贷款担保人,不违反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担保。
4、如果你在担保的保证书上未注明为“一般保证”,则视为连带责任保证,理论上,银行可以找任何一个担保人,要求其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5、你偿还贷款后,可以向贷款人和其他担保人追偿。
6、甲在该银行另外一笔30万贷款已经逾期,甲无力偿还,银行没有义务告知你,你因此主张免除连带责任,也不会得到任何法院的支持。
7、在法律上,甲和你均是甲母亲的贷款保证人,你们的地位是平等的,银行可以找你,也可以找甲、家的父亲、及另外一个员工偿还甲母亲的贷款,当然,也可以将你们都列为被告。
8、因此,建议你找到甲进行协商。
9、如果发现甲在担任银行领导职务时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你也可以进行举报、控告。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要承担担保责任。
你的陈述是有问题的,甲贷款,甲不可能作为自己贷款的担保人。。。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无法律禁止。
你好!
1、银行无责,也没过错。因为甲就30万逾期的确有不良记录,但50万的贷款主体是甲母,甲只是担保人,并非贷款主体。甲的不良记录并不影响甲母的信用。
2、甲母没有不良记录,又有两名员工,甲及甲父作为担保人,对于银行其风险本来也不大,同时,对于风险的评估银行可自由判断,法律并不强加禁止。
3、对于银行员工之间担保是否合法,各银行内部规定并不一致。大体上,本行内部职工是禁止信用贷款的。内部员工对外担保在本行贷款,原则上应是担保员工的直系亲属。而且需要根据担保员工的收入、职位、入行工龄、偿还能力进行审批考核。法律并不禁止,这一般是内部管理的规定。如果你所在银行有这方面的规定,对于你不符合条件而审核通过了,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责任。
4、作为担保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有还款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你们所有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银行可以选择你们任何一个承担担保责任,你们都有还款义务。你们任何一个承担还款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就你而言,担保责任就有偿还贷款的义务。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1、担保人如果同意银行或者领导的要求,进行担保,银行没有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2、银行的领导也没有责任。3、担保人已经担保,借款人出现风险,银行没有义务告诉通知担保人;4、本人同意任何人之间都可以对借款行为进行担保,任何单位和领导不能干预。5、借款人不还款或者不能还款,担保人应该承担担保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