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基地原来是姥爷的名字,后来姥姥姥爷都去世了,也没有遗嘱
原来的家庭可以享有。
要看现在的产权是谁
您好,原来的家庭可以享有
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你好,一般是可以享有的。
你好: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关键要看是怎么变更到你表哥名下的,如果没有经过你母亲等继承人的同意,此过户行为是无效的,你们可以主张继承分割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来源、产权情况、拆迁政策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