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和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没有到合同期,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

和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没有到合同期,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 和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没有到合同期,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临时就要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交离职书,如果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只能通过协商,让员工交吗,可以从剩余工资中扣除罚款吗?因为让一个就要离职的员工从腰包里交罚款跟定很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聂瑞棉(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07-14 16: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