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解聘补偿问题
劳动解聘补偿问题 您好,我2013年7月入职今年5月27日收到公司邮件让我5月31日去办离职手续,并且公司会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因为工作地点在分公司而手续最后要在总公司办,我31日上午去分公司办了部分离职手续,停了五险一金,并把文件邮寄到总公司。然后去找工作,现在找到了工作等到离职证明就入职。原来公司却说不做解聘处理,可以申请继续在原部门原岗位原地点继续工作,如果执意离职,只能作为员工单方面提出离职。这样做合法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ff090……(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7-07-1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