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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11年组建再婚家庭,他有一个儿子,我带一个女儿

我和老公是2011年组建再婚家庭,他有一个儿子,我带一个女儿 我和老公是2011年组建再婚家庭,他有一个儿子,我带一个女儿,并于2012年产下婚子,现在结婚将近6年,在这期间土地征用,按人头50/人安置,现在房屋还没有拿到,老公诉讼离婚,只提离婚和抚养权,不谈婚后财产分割,我该如何应对,请问离婚后,我还能拿到属于我和女儿名头下的房子吗?现听现在法律规定,说房屋没有拿到,法院判决离婚了,开发商会收回我跟女儿名下的房屋,是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7-07-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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