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非事实婚姻 人身安全多次受到威胁 该如何受到保护
非事实婚姻 人身安全多次受到威胁 该如何受到保护 您好 不好意思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您!有一事,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是当事人的女儿,我母亲在六年前做生意时结识了一位男友姓彭,他就一直和我母亲住在一起,最开始彭在家里还帮我母亲做家务事,时过近半年,彭啥事不做,就一天在家里耍,真的是白吃白住,连彭穿的内裤袜子都是我母亲给他买,更气人的是白吃白住了还要在外***,他们感情也逐渐恶化,最开始就是彭每次回家就不停叽叽喳喳找我母亲岔,说这样没给他买那样没给他买,凌晨1点多了,把我母亲吵醒去给他煮鸡蛋,他说他饿了,我母亲也忍了,给他煮好了他又说不吃,这大冬天的太折磨人了。这一年感情急剧恶化,前前后后不下5次彭真心想掐死我母亲,还好这次我母亲把证据保存下来了。我母亲也试图想和他静下心来聊聊,是为什么不离开她,我们好合好散都可以,给你买的所有衣服裤子你都带走,但彭一直态度恶劣,一直说“我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你的,好合好散没得这样便宜你”,彭的朋友,亲人都和他处不好关系,就连居委会的人都怕他,派出所的人他也认识,连警察都拿他没办法,我母亲也陷入两难的困境,走呢,又怕彭情绪更加愤怒,到家里整她,因为彭实实在在的是想弄死我母亲,今天彭就试图3次掐死我母亲,前两次我母亲真的是差点点气就上不来了,我也很是替我母亲的人身安全担心,不走呢,每天他去单位那个女人家里回来,又无中生有的找我母亲闹,甚至做出真的我无法去想的事情、后果!
曾也去过妇联、信访法律接待室咨询过,都得到了对于这种非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的结果,派出所说这是家庭纠纷,也没有类似弄断腿、少只胳膊的重伤,他们也不管!
所以,我想说的是,难道只有出了人命、造成了残疾,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侵害才能采用法律程序,加以制裁吗?
谢谢您,静候佳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41125……(重庆)
提问时间:2012-08-09 19:48